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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_读《服从组织是党员天职》有感

个人总结 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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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服从组织是党员天职》有感

  老王是在大学期间入的党,现在也在机关党委办公室借调,但对我党的认识还非常浅薄。读这篇文章,有些想法,想与大家分享。

  还记得,在鲜红的党旗面前,我们庄严宣誓:"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但在现实工作中,有些同志在面临岗位调整时,却忘记了自己的誓言,提拔晋升自不用说,但当调整到条件艰苦或困难较大的岗位时,却叫苦连天、怨天尤人,乃至于四处公关,谈条件讲借口做选择,身上的党性荡然无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其中的大局意识如何体现?就是要求党员同志要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听从组织指挥,这才是真正的政治上的明白人。

  服从组织安排,要常怀感恩之心。个人服从组织,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党性的集中体现。每一名党员都应认识清楚个人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关心个人成长,培育个人成才,在必要时需要个人为之付出和奉献。但有些人却认不清、看不明这一层关系,有了成绩就认为是自己的,提拔自己是应该的,稍不如意,就觉得是组织错了,是组织亏欠了自己。这种消极的意识一旦产生就非常危险,如果不及时调整心态,摆正位置,就容易发生违纪违法的危险。

  服从组织安排,要常怀理解之心。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隅;不谋大势者,不足谋一时。如果只从个人角度来看待组织决定,就容易一叶障目,视野狭隘,认识偏颇。只有站在组织的角度去眺望大局,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换位思考,才能理解组织的决定,认清时势的需要,领悟上级的苦心。如果一个乡镇地处偏僻、条件恶劣、发展落后,亟需一位能力突出、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去领导发展,这是组织经过深思熟虑后,出于对群众负责,对个人信赖才作出的决定。如果不能理解这一层用意,只是一味地怨天尤人,那是党性缺失、难当大任的表现。

  服从组织安排,要常怀担当之心。面对困难重重的任务,我们要有中流击水的豪气,面对艰苦卓绝的岗位,我们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不论是在什么领域,不论是在什么岗位,不论是在什么地区,都要有一颗要把事情干好的决定,要有一颗干好为止的恒心,要有一颗能把事情干好的信心!绝不是说,我听从了组织安排,到了这个岗位就行了。而是要履行使命,敢于担当,干出一番事业来!如此,才对得起组织的信赖,才对得起人民的期望。

  当然,服从组织的安排也不能盲从盲信。党内有党内的民主渠道,如果对组织安排确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党内渠道反映和沟通,但这也并不能动摇"个人服从组织"的基本原则。除非是明显的违法违纪违规的命令。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身肩历史使命,必须心怀大局意识,坚持"四讲四有",好不犹豫地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排头兵角色,才是真正的政治上的明白人!

  拓展阅读:服从组织是党员天职

  个人服从组织,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应该把党性放在第一位,时刻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在组织需要的时候牺牲和奉献,这才是有大局意识,才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近期,湖南、重庆等省市已经开始了区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工作职务流转更换、干部队伍新老交替、领导班子新陈代谢等将成为换届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得到晋升或者转到满意的岗位自不待言,但当或退或留,或转到艰苦岗位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是"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还是四处公关、软磨硬泡或者找借口、谈条件,就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是否具有真正的党性和修为。

  1938年11月,中央军委政治部找李先念谈话:"先念同志,组织决定你到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当营长,你有什么意见吗?"当时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部队缩编,(www.fwsir.com)干部降一两级是正常的,但从军级降到营级,是极为罕见的,李先念却毫不犹豫地回答:"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

  "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是真正的共产党员的共同底色。老一辈革命家、福建宁德原地委书记李天瑞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要服从组织安排,党叫干啥就干啥。"20世纪70年代,李天瑞恢复工作后,当时他的组织、人事关系早已调到省里,子女也希望他回省城工作。然而,当接到组织要他到闽东水电站工程工作的通知后,李天瑞二话没说就直奔一线。后来组织上又调他到地处深山的贫困县屏南任县委书记。妻子担心那里山高水冷,对患气管炎的他不利,可他却说:"条件好的地方可以不去,到贫困山区应坚决服从。"

  "组织"是党的生命线。1922年的二大党章第四章"纪律"即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在革命年代,我们党依靠强大的组织性,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依靠着坚强的党组织,带领中国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告别了"一穷二白",建立起一个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到今天已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然而,面临国内外的机遇与挑战,面临"两个一百年"的艰巨任务,组织性只能加强,不能丝毫有所放松。

  个人服从组织,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每一位党员,都要认识清楚个体和组织的关系。每一位党员的成长,除了自身努力之外,更重要的是靠组织培养。现实中,有些干部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了成绩认为是自己的,被提拔了觉得是应该的,稍不如己所愿,便认为是组织错了或者亏欠自己。这种动辄对组织妄加揣测和议论,乃至试图以消极抵制来对待组织决定的错误思想非常危险。党内有党内民主的渠道,如果对组织安排确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党内渠道反映和沟通,但这并不能动摇"个人服从组织"的基本原则。

  "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这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党员干部应该把党性放在第一位,时刻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在组织需要的时候牺牲和奉献,这才是有大局意识,才是政治上的明白人。

  (来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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