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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力看法 [改革是创新的驱动力]

其他范文 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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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驱动”的重中之重,无疑是持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舍此别无他途      想开启下一轮经济发展潮流的闸门,钥匙在哪里?对处于转型之中、正在重新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中国经济来说,这个问题的确迫待求解,其答案亦亟需实施。
  过去,以“摸着石头过河”为特征的实用主义经济思想对中国告别贫困、走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如今也面临走至“深水区”的新挑战,从而难以再像前三十年那样有效应对内外变局。用诺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大师的话来说,现在中国“过河”已过半,对河的彼岸也看得更清楚了。言外之意是,可以制定出更为明晰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的确如斯翁所言。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国,在试图“赶超”发达国家的同时,自身亦面临流行称为“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构性风险。这是已被拉美、中东的历史所佐证的发展经济学难题。而要越过这一日益逼近的重大陷阱,必须果敢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驱逐“魔咒”,取下这柄高悬于中国经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应该说,知识界出于公共利益而达成的默契是可观的,对此已存在不少认知上的共识,但依然缺乏真正除旧革新的行动性合力。仅从观念来说,仍不可避免地有着较深的分歧和障碍。这从近期广受关注的一份报告所引发的争论和非议,便可见一斑。
  其实,对于中国中长期的改革与发展,这份报告凝聚了诸多的真知灼见。举例而言,其中就有这样的观点:提高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强化创新和转向高价值的服务业,使经济增长获得新动力。亦即,通过TFP(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的提高,助力中国避开“中等收入陷阱”。类似看法,也在不少经济学家的阐述中可见(比如,笔者最近对话的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张平教授就持此见解,详阅本期“高端访谈”)。
  而从当前中国不少地方所规划的发展战略中,也不难发现,各地都将“创新驱动”视作实现经济转型的基本路径。若以“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的理论观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通常经历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创新导向、富裕导向等四个阶段。也可以说,这四个阶段的经济发展,主要依托的是各自对应的四类驱动力。其中第三阶段的经济发展引擎,正是创新导向或创新驱动。
  在迈克尔・波特的描述中,一国处于创新驱动阶段的特征主要包括:依赖生产要素而形成竞争优势的企业越来越少;很多企业克服了生产成本或汇率变化的冲击;大规模海外投资潮的出现;产业集群向纵向深化或横向跨行业发展;政府无为而治等。
  以此按图索骥,先后跨入“创新驱动”阶段的国家是:英国(19世纪前半叶);美国、德国、瑞典(20世纪初);日本、意大利(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韩国(21世纪初)。现在,真轮到中国经济了吗?对此,学界有着不同观点,也不乏质疑之声。我注意到,上海人大财经委李迅雷的分析颇有代表性,可作为观察这一问题的重要参考。
  “未来十年中国经济靠什么推动?”这是李迅雷疑问的开始。由于过去10年拉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靠投资,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绝大部分年份都在50%以上,他判断“中国经济还未到达创新驱动阶段”;又因依靠“前期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资源及廉价环保成本的时期已经过去,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成为主导经济的力量”,判断中国经济应该处在投资驱动阶段。从而认为,目前不少省市明显高估了创新驱动在现阶段的作用。
  何来创新驱动?!其推理是:“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是城市化率水平还比较低,故存在巨大的投资需求和资源流动性需求,投资需求带动资金、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以寻求合理的资源配置。2011年中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5%左右,GDP增速超过9%,且没有一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经济增速低于8%。但从它们的GDP构成看,无论是制造业中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占比,还是金融业中的创新业务收入占比,或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新型服务模式的占比,都非常低,累计不足其GDP总量的10%”。接着还比照了日本在1975年及韩国在2000年以后的城市化率和经济增速,以及日本在进入创新驱动阶段时的贫富差距,以较为详实的数据佐证了前述判断。
  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在城市化发展滞后及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创新驱动显然还只能在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区域,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尝试;对全国而言,即便今后还是延续投资驱动的现有模式,城市化率以每年一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提升,10年之后的城市化率提升至60%,也仍然没有达到创新驱动所需要的社会经济发达程度。
  通过援引以上分析,或许能够有助于理性看待“创新驱动”这一命题。中国经济社会变迁,往往伴随着无数的口号,多数已经成为历史沧海中的小浪花,其中也不乏错误或可笑的例子。但我认为,目前即便中国经济尚未到达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对沉重转型的东方大国而言,“创新驱动”确实是不可忽视的。不仅如此,还需对“创新”的含义进行创新的认识。
  诚然,在一定范围内,“创新”易被强调为技术层面的进步,尤其是在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现实语境下。不过,当人们愈加发现内生动力对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性时,终于意识到,体制、机制、法治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来说,又是何等的重要。从这个认知逻辑出发,“创新驱动”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其应有之义,正是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也就是改革。如果说,创新是发展的驱动力,那么,改革则是创新的驱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方是“创新驱动”的完整意思。
  倡导“创新驱动”,本身没有问题,更是势之所趋。其实这和突出“内需”、强调“效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或者其他类似提法,关键都重在落实。而要真正“落实”,就不是某句口号可以实现的了,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改革来开山辟路、保驾护航。换言之,“创新驱动”的重中之重,无疑是持续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和改革,舍此别无他途。
  在此过程中,连接区域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园区(开发区、高新区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期《新经济导刊》“封面文章”将以中国园区经济为考察对象,试图总结园区在制度创新和改革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前瞻其未来改善与探索的可能方向,以此一定程度上观照出“创新驱动”的中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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