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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几点上班

个人总结 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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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服务 规范。
  
  一、服务宗旨
  
  规范、优质、高效、廉洁
  
  二、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工作秩序
  
  1、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佩带胸牌上岗,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2、工作时间不准在服务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嬉笑打闹、大声喧哗,不做与工 作无关的事。
  
  3、保持服务场所和办公环境的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二)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 语。
  
  3、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 ××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规定,您的××不能办理,请原谅” 、“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 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我还没上班,等会再 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我就是这 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三)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主动起立、主动打招呼。
  
  2、接听电话时,要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 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 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 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取,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 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监督(投诉)科,并向中心领 导汇报。
  
  (四)服务仪表
  
  工作时,必须着装整齐。执法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提倡着规定的制服,其他部门(单位) 窗口的工作人员着装必须庄重、整洁,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 工作期间不准在服务台内、外穿拖鞋。
  
  (五)服务设施
  
  1、工作窗口应备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文本等,以利于做好宣传与解答。
  
  2、工作窗口应置放足够的《办事指南》以备办事人员查询。
  
  3、工作窗口应置有告示牌,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办理业务时,应及时发出告示。
  
  (六)服务质量
  
  1、应一次性告之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工作窗口办 理。
  
  2、主动向服务对象提供申报资料的范本与式样;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 准确无误。
  
  3、优质、高效办理各类服务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应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方便企业和群 众。
  
  三、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规范化服务工作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工作窗口人员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做到 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化服务将纳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主要以监督(投诉)科日常督查的形式 ,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检查结果将作为“评先 创优”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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