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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研究_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其他范文 时间:202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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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在阐述公共产品的定义的基础上,着重从国家投资经营的范围、资金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并提出了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中的一些问题,从完善制度、明确立法、加强监管等几个方面找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公共产品;国家投资经营;公用事业民营化
  �1. 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现状
  �1.1公共选择学派的奠基者布坎南把公共产品界定为“任何由集体和社会集团决定,为了任何原因,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认为:“公共产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他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1]� 从以上概念中可以得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特征决定性了公共产品由政府供给或者直接生产是不可避免的。但投资经营者更重视是的唯利性,对于眼前盈利低,无利可图甚至亏本,或者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行业部门和产品,他们往往不愿投资。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就要介入经济,进行国家调节。
  �1.2国家投资是国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对国民经济的结构和运行调节的一种基本的国家调节方式。其中,重点是政府对固定资产的直接投资,它是国家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投资指的是投资者直接投资建造或购置实物或经营企业,它不需要借助金融中介,是社会积累的直接实现者。��[2]� 在国家投资经营的过程中,为了避免由于市场机制的唯利性导致某些收益周期短、风险较小的部门行业形成垄断或重复建设,或是某些收益周期长、风险较大的部门行业投入不足,就必须要引入国家调节。所谓国家调节,便是国家为了社会经济进行调节,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3]�
  �1.3法国公法学家莱昂• 狄冀认为:“一项事业要成为公用事业,该事业应由统治者组织,并由统治者控制其运转,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负责该事业的人员与该事业涉及的资源应由统治者直接支配。”��[5]�说明,在公共事业领域,可以通过民营化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使其与政府共同承担管理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民营化,就是非国有化,非政府化,公用事业民营化通常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用事业的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地向民间转移,从而引入市场机制。��[6]�公用事业大多都是由国家垄断经营,而国家经营基础设施业绩不佳的主要原因在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存在竞争,负责提供基础设施的企业很少拥有为其顺利运营所需要的经营和财务自主权。��[7]�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政府对固定资产的直接投资很大程度上是投资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需求的公共产品上。然而,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供给形式开始面临了许多困境。
  �2.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国家投资经营的范围不科学。目前国家投资经营的范围大多限于经济效益高的项目,而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无人问津。面对垄断行业的“高高在上”,另外一些部门却是“发育不良”,城市休闲公园便是典型例子。以长沙为例,长沙全市土地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市区面积55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0平方公里;总人口601.8万人。但在市区中可供市民休闲的广场只有五一绿化广场和贺龙体育广场。曾有报道指出,在20点至21点,这两处人口密度非常大,说明休闲广场是市民所需要、且乐意去的。长沙的土地总面积、市区面积和人口数量在全国同等级别的城市中并不算大,因此这种现象在国内应该是很普遍的,说明了国家在这方面投资得不够。
  �2.2国家投资经营的资金来源过于单一。国家投资经营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国家财政的拨款,为了有效地解决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现状,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测算,6600亿元人民币的基本建设债券在1998―2002年分别带动中国经济增长了1.5、2.0、1.7、1.8和2.0个百分点。��[9]�但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只是对原有的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改变,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不能长期实行下去。
  �2.3公共产品定价不合理或不公正。公共产品是人们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其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福利,其变动往往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因此,公共产品的价格,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程序中包括了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价格听证会制度,是指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前,在有了一定的价格、成本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主持召开由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参与的论证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拟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广泛论证的制度。��[10]�
  �3.我国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明确公共产品供给的范围。公共产品既要包括收益周期短、风险较小、赢利性的行业;也不能忽视收益周期长、风险较大、非赢利性的部门。要避免盲目地重复建设前者;也要避免后者的投资不足,发展不到位。增加城市绿地,扩大城市休闲场地,都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城市的进步,并不一定完全取决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是在于居民的幸福感。
  �3.2扩大国家投资经营的资金来源。现代各国采用的普遍的方法是公共事业民营化。所谓民营化,就是指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地依赖政府机构以此来满足公众的需求。而公共事业民营化则是指将国有、公营的公共事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全部或部分地向民间转移,从而引入市场机制。��[11]�另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也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摆脱困境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12]�
  �3.3加强对公共产品价格的监管。北京大学的史际春提出过:在不改变现行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对定价因素中的“成本”部分严格审计,改变定价过程中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状态。同时,在一般定价的基础上,应当合理运用用量差别价格、季节价格、时段价格、社会公益价格等多种公用事业价格形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对普遍服务承担者、低收入者等给予补贴。��[13]� 本人认为这种思路既可以照顾到社会广大的民众,避免造成人们过多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不会减少私人企业对公共产品投资的热情,保证了他们的效益。另外,公共产品价格制订的过程中,需要召开价格听证的项目应当落实听证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公众多方面、全方位参与和监督机制。如网上参与、舆论监督、与政府直接沟通等等。(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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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1] 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2] 漆多俊。经济法[M]。北京:高等教育教育出版社,2003。
  �[3] 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5] 莱昂•狄冀。宪法学教程[M]。王利文等译。沈阳:辽海出版社,1993,63。
  �[6] 周志忍。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
  �[7] 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Z]。周志忍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8] 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9] 朱儒顺。关于公共产品供给变革的思考。http://www.省略/yanjiu/061216/14230639-2.html,2006-12-12。
  �[10] 漆多俊。经济法[M]。北京:高等教育教育出版社,2003。
  �[11] 史际春、肖竹。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法律问题相关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2004,(7)。
  �[12] 周志忍。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M]。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
  �[13] 史际春、肖竹。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法律问题相关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2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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