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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其他范文 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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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3号)、《中国共产党阜阳市委关于印发<阜阳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发〔2014〕2号)、《关于印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群组发[2014]10号)、《关于印发<颍上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颍发〔2014〕1号)和《中国共产党六十铺镇委关于印发〈六十铺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发〔2014〕12号)精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指导方案。
  
  一、把握解决的主要问题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实际,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党组织班子要重点解决组织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重生产经营,轻企业党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不够,服务发展、服务员工、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
  
  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重点解决学习理论和政策不主动、不深入,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党务工作不熟悉、不投入等问题。党员出资人和合伙人、举办者要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弱化,法制观念和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家长作风严重,联系职工群众不紧密,自我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其他党员职工要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薄,缺乏荣誉感、责任感,履行党员义务不积极;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二、明确各个环节的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县委及镇委要求,从生产经营和工作实际出发,简化程序,注重效果,扎实抓好3个环节工作。
  
  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搞好思想发动。单独组建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联合组建的党组织可按隶属关系或区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集中参加行业党组织、产业园区党组织或村(居)党组织的动员大会,并在本单位党员中传达。对出资人和合伙人、举办者要加强沟通和引导,讲清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工作安排,消除其思想疑虑,争取其理解支持。
  
  2.抓好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等。要通过个人自学、参加集中宣讲、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网络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www.fwsir.com)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等;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系列文件,学习全县“最美颍上人”.通过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板报专栏、集中座谈等形式,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
  
  3.征求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由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参与,采取面对面交流、发放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出资人和合伙人、举办者、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一线员工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认真进行梳理反馈。
  
  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查摆突出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和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归类分析和深刻反思,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
  
  2.召开组织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会上党组织书记要代表班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参会党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情况。
  
  ㈢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和党员要针对征集意见、自身查找和组织生活会收集到的问题,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注意征求党员、职工意见,采取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务实、管用的要求,重点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双向互动制度、党群活动一体化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流动党员服务管理等制度。
  
  三、落实活动的相关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帮助解决场地、经费等问题,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帮助派驻单位党组织科学制定活动计划,为党员职工上作风建设专题党课,指导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㈡搞好分类指导。根据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实际及党员特点,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但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鼓励他们参加所在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参加所在村(居)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㈢坚持统筹推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非公企业进一步深化创建服务型企业党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有两评”,在社会组织以比作用发挥、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比诚信奉献、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开展“双比双争”活动。要深化“五抓五送”活动,通过抓党组织组建、抓党组织书记培训、抓党员发展、抓制度建设、抓活动场所建设,送党组织标牌、送党旗党徽、送党报党刊、送电教设备、送制度挂图,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工作运行规范化。
  
  ㈣实行典型引导。注重在活动中总结探索形成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挖掘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做好相关宣传,扩大社会效应。要加强对各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直接联系服务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双强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努力做到标准高一些、效果好一些,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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