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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救助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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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救助工作意见

民生救助工作意见 为民解困,是民政部门的首要职责,我们要借助省、市、县政府 对民生工程的重视和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救助水平,让困难群 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城乡低保要按照保障标准与经济社 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城市低保保 障标准不低于 245 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 110 元。城市低保月人 均补差水平提高到 190 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 80 元。按 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先提标,后扩面”,四月份以前将提标提补任 务完成。在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期间,坚持“家庭收入核查制、三榜 公布制和群众评议制”,实行阳光操作,坚决杜绝“关系保”、“人 情保”等现象。(二)提高五保供养标准。集中、分散供养对象年供 养标准分别提高到 1920/1320 元,在此基础上,强力推进敬老院建设和 管理,提高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加大扶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 同时要突出抓好内部管理,扶持发展院内经济,开展星级敬老院创评 活动,大力推进院长和工作人员选聘制。(三)城镇“三无”特困群 众供养标准按月人均 300 元落实到位,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达到月人均 600 元,城乡精简退职困难老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提高 25 元,分别达 到 225 元/185 元。通过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真正使困难群众“难有所 解”。

第 1 页 共 8 页 2、完善各类救助制度。在提高保障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的救助 内容,拓宽救助范围,实现各类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一)继续抓 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规划, 重点抓好 100 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新建重建和 100 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 维修工作。(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县、街道、社区 三级救助体系。(三)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或遭遇突发 性事件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帮助,真正发挥救急、救难的作 用。通过不断充实和完善各类救助制度,真正使困难群众“困有所 助”。

3、健全医疗救助机制。全面启动贫困家庭儿童大病医疗专项救助 制度,进一步完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医疗费用全额救助 制度,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对贫困白内障、 唇腭裂患者实施专项医疗救助。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同步 结算机制,结合医改工作,探索网络信息共享和网上结算新途径,不 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和救助效果,真正使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4、提高救灾减灾能力。坚持减灾与救灾并重,应急与常态并举, 转变救灾方式,提升应急救灾能力。(一)健全应急救助工作机制。

依据各级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救灾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的预案体系,适时按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灾害救助水平。(二) 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完善灾情信息系统,健全灾情会商和灾情发布机 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作好培训,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 第 2 页 共 8 页 灾情信息的准确度。(三)推进综合减灾工作。按照统一管理、专人 负责、手续完备、存放安全、监管到位的要求,加强救灾物资储存和 管理,做到随调随用,调之能用。

二、以养老服务为主攻,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口老龄化日渐严 峻的形势,要以养老服务为主攻,加速推进社会福利事业。

1、大力推进养老福利服务事业。(一)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学习 经济开发区向湖社区试点经验,推行日间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 藉、医疗康复、特殊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模式。(二)推进 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民办福利机构,

乡镇社会救助专项工作总结

乡镇社会救助专项工作总结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 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 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 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 时救助、 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 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 立体救助、 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 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至 2012 年底, 全镇城镇低保对象 274 人,月发放低保金 45805 元;农村低保对象 2680 户 2768 人,月发放低 保金为 202498 元。2012 年 1—12 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 891 人,变更 14 户 14 人,取消 128 人,今上年取消 32 人,已经申报 55 人。基本做 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不应保不予保”, 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 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 170 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 72 元/月。

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2.严格按照程序申报: 一是落实在乡镇申报审核、 村(居)委会入户调查、 张榜公布 XX 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政策宣 传力度,在村(社区)委员会对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以及低保评议情 况进行长期公示;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严格按照对象实施分类 施保。四是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动态化管理。加强低保 年审制度,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把核查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和入 档。防止“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五是完善计算机网络,档 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讲治镇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 对低保档案进行了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记录资料的准确和 完整。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调整讲 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 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 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 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 配合、 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 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 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 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二是建 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 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 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 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 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4.今年 4 月份我镇按照省、市、县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清理 核查”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一是以城乡低保 资金发放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五保年度核查工 作;二是对各村、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拉网式”交叉核查;三 是“清理核实”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确保阳光 操作。落实了低保评议制度,我镇 11 个村和 1 个社区均成立低保评议 小组,评议小组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人员不少于 20 人。落实了低保 对象公示制度,举报核查制度。在各村、社区、显目地段设置 12 处公 示栏,把 2941 户低保家庭的名册、救助金额、救助人员低保评议和动 态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群众对 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 会公信度。做到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完全公布。

二、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 对象。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 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 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 前我镇已为 185 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 过 50 万元;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 全镇低保户、 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 170 元∕人、农村 72 元∕人的标准 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 助,2012 年为 210 户解决门诊救助 7 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 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 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 220 名五保户 对象按每人每月 270 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 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 48 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 79 人。二是做到应保 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 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 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 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二是严格按照临时 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 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 其审核、 2012 年镇临时救助 310 人次 148000 元。

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 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 我镇有 81 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 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 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12 年“7.4”洪灾解决了 30 户全垮 户的灾后重建、46 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 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 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五、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 153 人,60 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 10 元的优 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 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2.2012 年全镇 d 级危房改造达 187 户,今年有 170 户申请了 c 级危房 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 疗的达 60 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 90 岁以上长寿老人有 31 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 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 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六、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 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 需解决部分低保, 如“代民师”的上访、 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 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 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 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 点帮扶、 临时救助, 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 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 谐讲治。

民政局关注民生服务工作汇报

民政局关注民生服务工作汇报 2018 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 下,我区“民生工程”工作始终坚持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 标,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抓落实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以城 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工作为主体,医疗救助、社会 福利为辅助,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 成效,谱写了新时期社会民生和谐新乐章。一、始终高度关注社 会民生,扎实保障各项投入(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救助工作 保障。区委、区政府对“民生工程”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区 重点工作来抓。区委常委会、区党政联席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高 规格会议经常研究“民生工程”工作。每年均要召开多次不同层 次的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区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 下,全力保障社会救助资金落实,做到足额预算、优先拨付、稳 步增长。今年,我区累计落实各项配套资金 399.23 万元,完成 目标数 388.5 万元的 103%; 其中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20 万元, 保障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我区还将社会救助工作纳 入了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强化了乡镇街道的社 会责任。并且出台了《区开展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工作实施方案》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 城乡低保对象、 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分别为基层民政所、村(居)委会公开招聘了 9 名民政助 理员和 126 名民政协管员, 较好地解决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不足的问题。

(二)依照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救助资金。我区始 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救 助资金。从 2018 年 1 月开始,我区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 高到 320 元和 130 元,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 高到 2400 元和 1560 元, 城乡精简退职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 提高到 245 元和 205 元。

截止 12 月份, 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 1527 户 2764 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 797.26 万元,城市低保月人均 补差达 215.67 元;有农村低保对象 3699 户 7684 人,累计发放 农村低保金 943.35 万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达 90.5 元;城市 医疗救助累计救助 951 人次 196.88 万元, 资金使用率达 108.53%; 农村医疗累计救助 2855 人次 387.17 万元, 资金使用率达 97.31%; 五保供养对象 1017 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814 人,集中供 养率达 80%,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 252.03 万元;临时救助困难 群众 88 人,发放救助资金 20.3 万元。二、致力完善城乡低保覆 盖,扎实保障困有所济根据全区实际情况,我区建立健全了低保 申报制度、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制度、低保分类管理制度、低保动 态管理制度、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低保公示制度、 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低保档案管理制度、低保工作责任追究等十 项低保规范化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以下制度和措施,有效实现 城乡低保“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严格执行联审公示备 案三项基本制度一是城市低保三级联审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 实行城乡低保对象三级联审票决制的通知》 ,全面实行城乡低保 三级联审制度,凡是没有通过三级联审票决的低保申请家庭,不 得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区共召开低保三级联审票决会议 12 场次,有 60 余户低保申请家庭通过了现场评议审核,有效地避 免了人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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